单位想辞退怀孕的职工,且工作马上一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3年4月17日上班,2014年3月1日职工确认怀孕,单位知道后3月10日要求职工休班,问单位领导要求我休息到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单位让职工回家等通知,4月9日职工在没有接到上班通知的情况下主动找单位要求上班,单位不同意,还是让职工回家等通知。自上班到现在单位从未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解释是规定职工工作满一年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上述情况单位要承担哪些责任,职工能得到哪些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4-11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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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哺乳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涉及社保问题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4-13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