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怀孕职工

我单位已一员工,入职时并未告知已怀孕,由于在试用期中,我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我单位得知其怀孕的消息,想要将其辞退。之前也找她谈过,她实习的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后按2500/月补发一个月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会不会有风险?
匿名用户    2014-09-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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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怀孕的女职工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如果公司是以其怀孕没有告知公司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 但是,因为其还在试用期内,如果公司是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则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的。

营天晴_oEnl    2014-09-27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