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逼递了辞职申请领导要求我再干一个月,这期间我发现我怀孕了,我能维权吗?

我在公司干了三年了,30岁了,今年年中的我向领导汇报我的怀孕计划,这以后我们领导对我百般刁难,污言秽语破口大骂,我一再忍耐直到今年我九月他对我辱骂变本加厉,我递交了辞职申请,在他的要挟下我同意在干一个月,让他招人顶我的位置,但是这多干的这一个月了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也告诉他,他还是强行的接手我的工作,让我离开公司。本来我没有想过要维权的,但是他在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扣100元钱说是我国庆节晚上没有加班但是中午我已经加了2个小时了(我们加班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 ,我实在气不过,所以想请问一下我除了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在我怀孕这方面我能维权吗?
匿名用户    2012-10-29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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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除了可以申请加班工资,还可以要求你怀孕这方面我能维权,征佳但是不知道你所谓的怀孕维权是什么意思,除非员工严重违纪,否则我国劳动法是规定不得解除“三期”妇女的劳动关系,如果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你主动要求辞职的,那就不行了。 根据《劳动合亲指搁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菠卫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贰清霁_Sose   2012-10-29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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