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按正常预产期报产假后,公司看到出生证与预产期不符,追回工资,强制

辞退,还有1年半合同,还在哺乳期。公司说不退工资不给出生证和相关证件
匿名用户    2016-05-0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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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次俗惑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和工资即可。 根据《挡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兵躬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曹雪曼_LEWQ   2016-05-0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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