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单方不能私改自己子女的姓名 赵先生与黄女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男孩赵康伟随

一、父母单方不能私改自己子女的姓名 赵先生与黄女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男孩赵康伟随母共同生活,赵先生不定期去前妻处探望儿子。一天赵先生在检查儿子作业时发现本子上写着“章浩羽”,便质问儿子,经再三追问,儿子才说这是妈妈给自己取的新名字,一直没敢告诉爸爸。 于是赵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儿子原来的姓名。黄女士认为她是小孩的监护人,有权给小孩改名字,无须经过赵先生的准许。儿子本人也同意使用“章浩羽”这个名字,未提出异议。 那么,小孩自己对被改姓名究竟是什么态度呢?鉴于小孩已超过了10周岁,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征求了小孩的意见。名字是自己和妈妈一起查字典改的,自己也喜欢更改后的姓名,愿意叫“章浩羽”这个名字。法院经过调查还注意到了其它一些情况:小孩在改名之后一直没有主动将新名字告诉爷爷奶奶和爸爸。赵先生及其家人仍按“赵康伟”称呼他,他也从来没有提出过反对意见,加以纠正。赵先生还向法院提到了一点,自己在知道儿子改名之后发现其学习成绩急剧下滑,曾为此与老师谈过,老师讲小孩现在变得很内向,与以前相比像是换了一个人。 问: 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审理此案?二、张某与王某(女)结婚4个月后,王某怀孕。张某喝酒庆祝,醉后坠入山谷身亡。当时,张某与王某共有财产计18000元,公公张甲提出将18000元与王某平分,王不服,双方发生争议,王遂诉至法院。 问:(1)法院对这笔财产应如何处理? (2)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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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11-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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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公民自己的权逝絮利,赵先生没必要如此大惊小怪的。剑峡改个名字就改了。2.18000元是父亲双方的舞破匪共同财产,公公只能分割9000元(他儿子的财产)的最多1/3,也就是3000元。

酆静雅_E2f1   2014-11-1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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