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眉县人 老公重庆人 我们在眉县领的结婚证请问我们生第一胎宝宝可以在眉县领准生证吗?怎么办理
满意回答
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依法结婚后,要求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提供相关资料,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签具意见及时。将妊娠登记情况向乡蒸糕(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一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孩子的,必须在怀孕之前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提供相关资料,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签具意见,由女方所在地(或婚入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二、要求提供的资料 1、办理一孩生育证提供以下资料 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再生育证提供以下资料 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医浅貌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孕检证明、优生遗传检测结果和2张女方照片。 《条例》15条1项的对象:人口和计生委病残儿童鉴定结果通知书。 《条例》15条2项的对象:收养证。 《条例》15条3项的对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死亡证明。 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三、《生育证》发放的机关和受理规定 《条例》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一孩生育证的发放团揭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二孩生育证的发放机关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生育证》的发放以女方户籍所在地为主,具体执行可由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受理:一是女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发放;二是女方系城镇居民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发放;三是女方系农村居民的,由夫妻婚入地发证机关发放;四是女方系我省居民,婚嫁并居住在其他省(市、区),但女方户口尚未迁出的,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发证机关发放;五是女方系其他省(市、区)居民,婚嫁并居住在我省,由婚入地发放。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要看你是不是在眉县常住,如果是在眉县的常住人口的话,是允许的。
可以,只要是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准生证,你最好去社区咨询负责计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了,他们会给你办理的,由于你和你老公不是一个地方,所以办理时还要把一些资料寄回你老公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到时候那些负责的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