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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颈癌的治疗原则及治疗手段

子宫颈癌的治疗原则是根据子宫颈癌的分期而定的。而子宫颈癌的分期,部分是基于病理结果,还有一部分则是通过医生的体检确定的。这点与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完全通过手术-病理诊断进行分期,是有所不同的。

医生们建议大家普查出来的癌前病变,如宫颈上皮内瘤变(CIN),实际上算不上是癌。即使如CIN III 与原位癌无法区别,在统计时,原位癌也不列入宫颈癌的统计数字之内。原因很简单:宫颈癌前病变和原位癌的治疗效果太好了,好到与良性疾病无异的地步。这不是在宽慰大家,的的确确是如此。所以,如果有谁在宫颈防癌普查中不幸中枪,被诊断为轻度的上皮内瘤(CIN I),千万别太放在心上。这种情况下,大约有2/3的人,病变会自动消失,仅1/3 的患者,其病变会变成中度上皮内瘤变,需要将宫颈的这部分切除,即所谓的宫颈锥形惑竞切除。切除之后,大约有8周时间不能同房。等疤痕长好之后,该干嘛就干嘛,对身体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没有怀孕的可以怀孕,没有结婚的可以马上结婚。当然,每年一次的复查还是要的。

重度宫颈上皮内瘤与原位癌在显微镜下难以鉴别。现在多数专家都把这两个病放在一起进行诊断和处理。其实二者还是有些区别的,前者稍轻,后者稍重,但这种区别实在是没有太大必要。一旦诊断成立,治疗上应该行宫颈锥切。有些人把宫颈锥切看成了人生之大不幸,其实没必要。即使是到了微小浸润癌时期(即所谓的Ia1期),如果有生育要求,还可以行保留子宫,行宫颈切除术。当然,这得承担1%的复发风险。如果没有生育要求,则建议行子宫切除术。其实,对于这类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选择方案的人而言,最难做的是医生。比如说,对于微小浸润癌,虽然理论上子宫体已经保留了,但很多人并不能正常生育。宫颈保留多少,有时是件难以掌握的事。把宫颈多切点,癌症复发的几率会降低,但生育的几率也同时降低,从而失去了保留宫颈的意义;把宫颈多保留些,生育的几率也提高了,但医患双方都怕癌症复发。

对于Ia2-IIa期宫颈癌而言,现在大家推崇的手术还是经典的根治性子宫切除术加盆腔淋巴结切除术。切除的范围不仅包括子宫,而且需要根据肿瘤的类型切除部分阴道组织和子宫上的韧带。从预防癌症复发的角度出发,应该是切得越多越好。至于是使用传统的方法,还是使用腹腔镜或者机器人等微创方法进行手术,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是术后恢复时间有所不同。

期别较晚的宫颈癌,如宫颈癌IIb期、III期等,都不适宜做手术,应该做放疗或者放疗加化疗。在晚期宫颈癌,放疗的效果其实比手术更好。即使是早期宫颈癌,如果选择放疗的话,效果也与手术一样。不过,放疗时由于射线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破坏周围的组织,如卵巢、肠管、膀胱、尿道等,形成一些难以忍受的并发症,如卵巢功能早衰、放射性直肠炎、放射性膀胱炎等,有的患者会感到非常痛苦。如果引起了放射性的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甚至膀胱-阴道-直肠瘘,生活质量会大打折扣。放射线引起来的组织器官瘘,手术很难修复,患者整天生活在尿、粪的浸泡之中,甚至有人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

常常有人会问是否该做化疗,是否该做放疗?这个问题就更加难以用几句简单的话回答。比如,有些早期宫颈癌手术后,发现有脉管浸润、分化差、或者切缘有癌细胞,或者阳性淋巴结有3枚以上等等,这些都需要化疗或者补充锈劣放疗。有时,是否需要化疗或者放疗,不是由一两位专家决定,而是应该由肿瘤内科、放疗专家和妇科手术医师一起,坐下来好好商量。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一个专家决定生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只有多学科的协作,才会给予患者一个最佳的治实抽脑疗方案。将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将治疗的创伤最小化,也是每个医生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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