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近两年半,合同到期时间为14年8月31日,目前怀孕四个多月。单位在八月初通知体制改革,需要岗位竞选。在未进行竞选前单位就已合同即将到期就提出不续签合同;后来,我参加竞选并未竞选成功,所以单位以我不能胜任工作,而且没有合适的岗位,以及合同即将到期为由,正式通知不续签合同,并且跟我说做这些决定都是合法的公司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诚心请问律师,单位这么做是否违法,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匿名用户    2014-08-0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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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朗抓指动关系后,用柿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请采纳答案,支持殊录我一下。

匿名用户   2014-08-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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