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引起新生儿肺羊水吸入导致死亡属医疗事故么

我于12月3日到佛山高明区人民医院生产,产前检查羊水三度,于下午剖宫产一儿,评分8分,5分钟评分为3分转儿科治疗,于第二天中午死亡。尸检结果是新生儿肺羊水症吸入导致循环功能障碍死亡。请问这是医院责任吗?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算几级? 谢谢评论!
匿名用户    2009-01-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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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剖腹产就是有这些风险 你在手术同意书签字的时候应该看见啊。 不属于医疗事故

匿名用户    2009-01-08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