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合同到期要签无定期合同,公司只顺延合同至哺乳期完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3-10-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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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1、公司顺延合同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2、你可先顺延到哺乳期,到期后再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刺降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逝稼孟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咨询者对解答舞饥的评价:感谢专业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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