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领结婚证和办理准生证

我和我男朋友都在苏州园区工作,我的户口是浙江的,我男朋友是苏州园区公司的集体户口,现在我们准备领结婚证了。我知道在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都可以领结婚证,所以我们打算在苏州领取。可不知道需要哪些材料,我要回去拿户口本之外其他的是不是还要,比如户籍证明之类的。 还有准生证又要怎么领取,可以在苏州领取吗?还是必须在我的户口所在地领,又需要什么材料?我回去拿户口本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办准生证,还是要等我们领了结婚证之后需要我再回去办准生证。 还希望有了解的朋友能告诉我,谢谢~~
匿名用户    2008-06-0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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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险破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扬堡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剑截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办准生证需有孕三月再办。

竹晗玥   2008-06-04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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