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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训糟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径凡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件叹垃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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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休产假,工资照发等各个方面,具体最好查一下劳动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