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如果怀孕自动离职”的协议有效么?

我是2012年6月17日进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月份的时候因为感冒和食物中毒进了三次医院也就是请了三天病假,部门领导尽然因为我们请病假而告知我说公司不想让我做了,让我自动离职。也就是说:不会赔偿失业金!后面我也没说什么,想既然要走了那就站好最后一班岗!谁知道到2月份又跟我说:这段时间好好表现!说扣除了我的年终奖!我想问?这样合理么?我生病是自己希望的么?但是后面我也没说什么,我也知道现如今的社会找工作难,也就忍气吞声继续做了。 我结婚也快一年多了,这两天和同事一起吃饭,领导(女)看我没什么胃口,就开始盘算了。。找我谈话,问我是不是怀孕了,我也很真诚的说:如果怀孕了,我会告诉你的。谁知道,下午就来找我谈话了,说让我签订什么“如果怀孕自动离职”的协议!我想问这合理吗?这个协议如果签署会有法律效应么?我该找哪里?找谁申诉?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2-17 17:33    

推荐回答

如果公司扬径要你签该补充协议,因内容违法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无效。你险朗坊可以不签,即使签了也无效。否舞

管英卫_4UBI   2013-02-17 17:3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确定离职,在提出离职前,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告告她,也让她知道员工不是好惹的。当然,你告她之后,也可以赖着过两三个月再走!狠狠的整下她!

匿名用户    2013-02-27 13:16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这个协议是违法的,无效,你可以找劳动局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历雁菱_lbme    2013-02-26 09:48

应该是无效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匿名用户    2013-02-17 17:46

签了也没用。但它不赔偿你,你也很难闹大,你也无奈。上贼船,认栽吧。

匿名用户    2013-02-17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