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孕妇搞成流产,肚子里的孩子掉了,算杀人吗?

从法律方面讲一下
匿名用户    2008-08-1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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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是指已经脱离清糕母体、独立出来的人。把孕妇搞流产做毫貌,可能是故意伤害或者杀人(这要看致害人的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伤害还是杀害),但是对象也只能是孕妇本身,而未出生的胎儿是斯毫和母体是一个整体的。所以对胎儿来说不能直接算杀人,但是对孕妇还是有可能算杀人的(当然是未遂)——如果他就是想杀害孕妇的话。

匿名用户   2008-08-1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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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里的孩子没出生,不是法律上的人,应该是算对孕妇的故意伤害,从重处罚。

匿名用户    2008-08-17 12:12

损伤致孕妇流产,不构成杀人罪。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构成轻伤害。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的,构成重伤害。

匿名用户    2008-08-17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