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出生于1990年4月9日,2008年时2月谈了个男朋友,半个月时间就怀孕了,但是没做流产,于

本人女出生于1990年4月9日,2008年时2月谈了个男朋友,半个月时间就怀孕了,但是没做流产,于2008年农历11月生了个孩子因为年纪双方年纪关系,没有亲自去办结婚证,男朋友是出生于1989年4月的,我们年纪都不够办结婚证的规定,所以他爸爸拿我的户口本和他户口本去同过关系没经我们2个人面就办了结婚证,结婚证上年纪都改大了,后来2009年7月我出去打工,没和男朋友在一起,他被着我在外面玩女人,被我亲戚亲眼看到了,我知道这个事后,可能是因为年纪关系,19岁的我就这样不辞而别,没给他们家人说这个事,就这样自己离开了,结婚证的事情没在意也没管,小孩他父母带到的,2010年1月经人介绍个对象,2010年7月就结婚了,这次是双方本人亲自去民政局办的结婚证,现在也有个孩子。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重婚罪吗???
匿名用户    2014-01-02 22:0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不属于重婚。如有疑问,可以来电本律师(18782143212)。

匿名用户    2014-01-02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