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个月公司要开除我,转正申请领导同意了,但是没有签合同

我未满18岁,于2014年4月1日进了一个电子厂(因进厂要身份证,是公司的人帮我隐瞒的,做档案的时候给我提交了假的身份证号码),2014年7月发现自己已经怀孕,(2014年5月初怀孕的),2014年8月被公司知道我怀孕,要开除我,我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4-08-1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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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从2014年5月起支付你2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为了证明你跟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保留相应证据(比如考勤卡、工资单等)公司开除你必须要给出一个理由,他们给的理由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2条规定,除非属于以下情况,否则公司不得开除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你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影响本单位工作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公司解雇你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要求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第47条)LZ工作不满半年,可以拿到1个月工资的赔偿。以上内容可先与公司人事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去申请劳动仲裁。另外,使用假的身份证信息是违法行为。未满18岁一样可以办理身份证,所以希望LZ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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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8-11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