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工缴纳医保和生育险1年多,却享受不了住院报销,为什么

我爱人已经参加过医保和生育险,现在要生育,到医保中心之后,医保工作人员说我爱人不符合规定,原因是,我爱人的参保时间不够,问题是这样的,我爱人从2011年6月份转正,单位没有缴纳医保,正式缴纳医保是从2012年1月而且在缴纳医保的同时也把2011年6月到2011年12月期间的医保也补交了,这样一来我爱人的医保算起来就符合医保报销条件了,但是工作人员说补交的那部分不算其中,我晕,既然补交的不算,那我为什么补交,这样的说辞让我实在不能接受!问题出在哪?我是该找单位,还是去找医保中心呢!难道是我自己的错,想起来就窝火,好像白白的丢了将近五千块钱,还不如不缴纳补交的医保,这些钱生孩子也够用了,像我这样的情况哪位高人给支个招?
匿名用户    2012-10-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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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医保和生育具有即时性剑坐印,就是当月如果上了医保,当月看病就能报销。 2、既然你爱人11年6月份就已经转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就必须为你糕则办理各种保险。 3、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了你的医药费不能报销,责任在单位,建议你先去社保中减们心开具一份补缴的证明,就是证明你爱人11年6月到12月期间的保险是补缴的,而不是正常缴纳的,拿着这份证明,再去找单位相关负责人,商议损失该如何赔偿。 4、万不得已的话,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苏和平_EUcp   2012-10-1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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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累计12个月以上,才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待遇,你补费只补了医疗保险,所以不享受生育报销待遇是正确的,解决办法是:请工作单位的人事劳资人员带着你爱人的劳动合同,去你们生育保险科室,询问是否可以按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开始补缴生育保险费,如果不可以,那就没办法了

匿名用户    2012-10-14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