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3岁半怀孕,生产时已经超过24周岁,可以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0天之外的30天奖励假么?

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应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于晚育的女职工,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匿名用户    2010-12-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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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规定,你是可以休4个月的。但是假期不可以分给丈夫,男丰禁的细某也是有陪产假的,你不命蛋然需要分

匿名用户   2010-12-0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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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假不可以给你老公

匿名用户    2010-12-17 01:56

不可以给你老公的,再说你生小孩,怎么能是生产的啊。你生产队的。

匿名用户    2010-12-06 01:21

你有时间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不嫌累的话

匿名用户    2010-12-0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