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女员工(非本籍)怀孕3个月就不来上班了,一年后到劳动仲裁向企业索要孕期检查费和待岗工资,法律支持

匿名用户    2011-04-1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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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原则上公司是不能和她解除劳动合同,你说的3个月就不来上班了,是3个月她自己提出辞职?还是口斯卜头请了个假就没来上班?各种情况都是不样的。如果她提出辞职,写了辞职申请,并办理了辞职手续。那你们公司停她的社保就不被劳动法追究。如果她只是请假,那你们是要继续为她交社保的。且各地的生育保险细则不一样,如果在深圳,非本地户籍女员工的计划内生育,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且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公司是一定堡劳要支付的。所以,怀孕的女员工是个很敏感的劳动关系,希望各个企业一定要重视怀孕女员工的劳动关系,千万不要因为不了相舞府解劳动法而犯了法。

匿名用户   2011-04-1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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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最近办法的一些劳动仲裁条例

匿名用户    2011-04-1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