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9月份要转让了,而且我是孕妇(现6个月第二胎),如果跟原单们解除合同,我因得到怎样的赔偿?

公司9月份要转让了,把员工也转让给了新公司,而且我是孕妇(现6个月第二胎),我的合同要到2013年12月31日才到期,如果跟原公司解除合同,我因得到哪些补偿呢? 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怎么赔偿给我呢?因去年底公司栽了二个孕妇(也是第二胎)她们都得到了很好的补偿(年限+孕期+哺育期=21个月),那我是不是也应该得到像她们一样的补偿呢?如果公司只给我N+1,这合理吗?正常的该怎么赔偿呢,非常感谢专家给予解答!
匿名用户    2012-08-0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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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公司在此时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你可以获得和其他职工同等的赔偿金待遇。

匿名用户    2012-08-18 20:27

如果不是破产,你可以继续在心公司上班,孕妇待遇有新公司承担!

匿名用户    2012-08-06 10:36

孕妇和公司解约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至于补偿的多少要看你进公司时候的合同或者你和公司的协商来定,如果你和你们公司没有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

匿名用户    2012-08-06 10:23

应该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个人主动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匿名用户    2012-08-04 14:02

这个是毫无道理的,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这种无理要求!劳动法有规定不准许用人单位辞退孕产妇的。如果不行,你可以诉诸于劳动冲裁或者法律!你们公司要赔偿你

别代芹_LfOY    2012-08-04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