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

我刚怀孕一个多月,公司知道的,今天新来的经理提出让我自动离职,不然就由原来八个小时的上班时间升到十多个小时的上班时间。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大侠支支招吧,还有,我在这个公司上班半年左右,并没有签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2-03-27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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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向劳动仲裁机构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第二个涌荒月至现在的二倍工资。 2、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当与员工豆涉祸协商一致,你不键悼同意加班即可。 3、如果单位解除你,可以再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司寇慧雅_XtN9   2012-03-2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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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劳动局维护你的权誉,虽然你没有签定合同,但是你在那里已经上了半年班,你总要打卡吧,而且你有工资单吧,这些都是证据,新经理没有理由因为你怀孕就叫你走,他这样等于是歧视孕妇。

匿名用户    2012-03-27 21:28

没签劳动合同?太好了,直接劳动局仲裁吧,没合同是要付你双倍工资的,然后他给你的条件(延长上班时间)也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何况对于一般人,劳动法也规定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您可以算一下,反正已经撕破脸了,干脆就去劳动局吧,你应得的:补发你6个月工资,没交的社保补齐+半个月(工作超过6个月的话就...是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作为一个准妈妈,不能理所当然的被欺负,劳动法呵劳动合同法是你强有力的武器,不要有顾虑,也无需任何费用,如果不放心可以去劳动局咨询和反映一下,祝您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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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3-27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