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由於怀二胎(有准生证)造成年终在公司的降级 这侵害了我的权益吗?

我於今年3月怀孕(为二胎并有准生证)後由於宝宝不好进行了人流.公司把我人流假全部作为病假作了扣分.我在年中发现这个问题後找到相关部门做了申诉,最终修改了考勤并不作任何扣分,但最後在年终却还是改为了病事假作扣分.由於这个原因我年终的绩效分过低,公司对我进行了降级.我找公司说明情况,但他们以今年的绩效分数已过了申诉期为由,拒绝了我要求恢复原来级别的要求,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侵害了我这种育龄女性的权益.
匿名用户    2011-12-2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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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 去劳动部门投诉

咖啡肉仔摇摇熊   2011-12-3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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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觉得很奇怪,翻看了计生法规,都没有说人流假不作为病假。所以,我认为,你公司把你的人流假作为病假处理是合理的。 在法规中,只有产假、节育假,没有人流假。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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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敏才_k9Fi    2011-12-30 09:23

侵害行为成立!违反了《劳动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妇女联合会申诉。 公司由此对你的侵害,我以为是在寻衅炒你。好好把握吧!

法向秋_cHAI    2011-12-30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