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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基本产假天数:《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女职工保护条例坐患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呈兵做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俗套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所以应按2000元支付工资,不过建议你现在不用讨论这些问题,好好休产假,仲裁时效是一年的,时间还有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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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产假是三个月,所以怀孕后最好在第八个月开始休产假,休息期间基本工资是照发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