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在重庆,男方在成都,小孩户口打算上在成都,怎样办理准生证?

是在男方领取还是在女方领取?在重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成都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需要往返跑还是一次性就能解决?急
匿名用户    2011-12-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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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成人口发〔2010〕46号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悟勒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或单位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需要签定《承诺书》(附件3)。 (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用抓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摘自:成人口发〔2011〕50号 一、对象界定 男方系本市非集体户户籍瓣抓卫人口,女方系省外户籍人口,婚后随男方在本市居住,夫妇所生子女需在本市上户的,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席盼柳_Cdo8   2011-12-2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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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这是肯定的。 需要出具生育证明,证明女方是第一胎,同时,当男方同女方不是同一地方的时候,还需要男方在男方户籍地开具的未生育证明。所以你先回成都开证明是第一步。 上户的时候需要带上准生证、生育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薄、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就可以了

匿名用户    2011-12-23 10:57

准生证应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还要出具生育证明,证明你是第一胎,上户的时候需要带上准生证、生育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薄、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政务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匿名用户    2011-12-23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