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破产前把20万的资金过给我了,破产后者笔钱会被没收吗?我今年19岁跪求解答!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09-07-26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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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前把20万的资金过给我”: (1)说不好听点,最大的嫌疑就是挎涉查为逃避债务而转匿公司财产。债权人若追究,这20万不好藏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你爸只需要偿还公司注册资本里自己认缴的部分。 2、“破产后者笔钱会被没收吗”: (1)没收倒不太可能,债权人要是知道后键剑,这笔钱用来还债是必须的。 (2)《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缠菜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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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广东胡律师: 中国目前暂未有破产保护法,你父亲这种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转移给你,对方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撤销转移给你的财产。
转移财产,数额巨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楼说得对
不可以。 即使过给你 仍然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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