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如何划分?

在没有红绿灯的环城十字路口,一孕妇(将近3个月)由南向北通过,走到路北西侧的绿化带时(正好通过慢车道),看到有一辆桑塔纳从自己的右边缓慢由南向北行驶,此时判断不清桑塔纳是左转还是直行,就站在西侧的绿化带上等桑塔纳过去后再准备通过,就在桑塔纳就要通过的时候,由东向西在慢车道上有一量长途客车快速驶来,撞在了桑塔纳的尾部,桑塔纳被撞的头朝东尾朝西,并且桑塔纳的尾部撞上了孕妇的腰部,孕妇被撞出以后又在地上翻滚了7米左右,当中碰到了头部,头部有很大一个肿块,并有一1cm的伤口,由于此孕妇已经30岁了,并且是第一胎,无流产史,因为是孕妇,所以不能对孕妇进行全面的检查(如CT,拍片等),但是孕妇腰部一直疼痛难忍,不能独立行走,并且有头晕恶心症状,更为恶略的是,事故发生后,没有一个肇事方去医院探视受害方,再这里我想问一下孕妇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车祸肯定要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对胎儿能进行哪些赔偿?
匿名用户    2006-11-27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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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那么,孕妇横穿马路过街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孕妇在事故中无责任。 2、客车与同方向行驶的桑塔纳发生潜录追尾事故,客车负全责。 3、因此,客车司机应当承担桑塔纳车、孕妇的损害赔偿责任。 4、孕妇的损伤是比较难确定的预期损害。最好等孩子出生后,对婴儿做全面的法医检查,竖肿以确定损害结果。如果孕中检查发现异常,可以咨询妇科医生,是否要终止妊娠。赔偿时,切记保存好一些相关票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有编然指关的发票、收据、字条。

匿名用户   2006-11-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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