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岁小孩在交通事故中脸部留下五厘米疤痕,(无责任),达不到平残标准,请问有没有赔偿,如果有请问

一位七岁小孩在交通事故中脸部留下五厘米疤痕,(无责任),达不到平残标准,请问有没有赔偿,如果有请问是多少?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失费?如果有是多少标准?
匿名用户    2014-01-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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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都会支持;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尚不构成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详情可参见:http://www.1jiaotong.com/Peichang/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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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洁玉_NHDw    2014-02-08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