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入职后并签了劳动合同才有了身孕,但还没过试用期,公司知道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3-06-06 08:58    

满意回答

《劳动合印兵惠同法》规定孕期不能解除的情形不俗筝包括第三十九条,即单位要解除合同只能有证据宰厘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匿名用户   2013-06-06 09:0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劳动者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经劳动者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以第三十九条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展开 收起
舜乐山    2013-06-06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