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很想知道,我在合同期间怀孕公司合同到期了,终止合同合理吗 在公司就职一年,就因怀孕辞退我
匿名用户 2013-01-0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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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勒录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吉导指近匪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公司未给你买保险,那么,你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应全额由公司承担;产假的工资按平时的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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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赢不了啊!合同到期不就自然终止,也没有什么好赔偿的。但他们不给你上保险是不对的,你可以申请仲裁,但也不要忘了,现在的一些仲裁部门他们的屁股是坐在哪一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