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生育二胎的名额,给了我姐姐,但是她是用了我的准生证明去生了,现在小孩父母栏里是我和我老公的

我现在要求他们把我们的名字改成他们的,需要什么证明吗
匿名用户    2010-12-2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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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你有生育第二胎的权利,但是不可以转让的。这个你要跟医院那边扬次说明一下,把父母的姓名更正过来,也就是要更改好小孩出生证问题,才能竞尺解决射且扬入户问题。

匿名用户   2010-12-2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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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没那么简单啊: 只有一个农村里长用的办法不知行不: ——就是“过继(也叫过房)”:具体做法是: (1)如果是小孩是在你的家里养,就按农村风俗操办一下,让亲朋好友知道你把孩子过继给你的姐姐(除非他们知道小孩是你的姐姐的就有点不好办) (2)然后,到派出所(可能要到民政办)说这个孩子过继给你的姐姐...(如果你姐不是第二胎就不必了),打个申请报告说你姐不能再生(最好有医院证明你的姐姐没有生育能力) (3)最后就在派出所把孩子的户口从你处迁到你姐姐的户口(同时可以改名) 其他先偷偷的去咨询:派出所(包括县公安局,我这里改名要到县里去)、民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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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26 23:18

如果说把宝宝过继给姐姐,但你姐姐也没有合法收养的条件呀。

胡凝丝_7Omp    2010-12-27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