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身份证出生日期是1989年5月17,然后她在2012年7月份怀孕,我们在2012年11月8号拿的结婚证

然后在今年3月份生了宝宝,我没有达到晚育条件,请问我有几天的陪产检,我是江苏的!
匿名用户    2013-04-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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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陪产假和你的年龄有关。 如果不满足晚育,3天陪产假。

匿名用户   2013-04-0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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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4、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 5、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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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幻梅_7qr2    2013-04-09 17:12

3天的假期

匿名用户    2013-04-09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