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12月份交保险,1月份怀孕,9月份预产期,交到9月生产当月正好10个月,这样能正常报生育

如果想更保险一些,可不可以把 去年11月分保险也补上?
匿名用户    2015-05-3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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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不能补缴,如果你生小孩时不符合上述条件,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冠笑卉_QfT0    2015-05-30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