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我在西安上班,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外聘职工(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我怀孕快7个月了,请

匿名用户    2010-12-20 13:19    

满意回答

是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减沙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絮坐耻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夕最 原劳动部《问题解答》(劳安字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匿名用户   2010-12-21 10:51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还是和单位领导人认真的沟通下吧,实在不行送点东西.....不然国企....呵呵....你懂的,我只给你一个月产假,汝将奈何?单位人手不够呀.......你看大家都是一个月......我再考虑考虑......,你可以用劳动法维权,但你不能用劳动法给自己全部的未来呐......

匿名用户    2010-12-30 16:21

你的问题不完整呀,真想帮你,请先把问题补充完整吧。

匿名用户    2010-12-20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