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男方再婚前生育一孩,与另一方初婚未育女性再婚后生育第二个子女,那不叫超生,但却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按你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确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新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是作为行政许可行为的,也就是说,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要经过当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
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男方再婚前生育一孩,与另一方初婚未育女性再婚后生育第二个子女,那不叫超生,但却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按你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确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新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是作为行政许可行为的,也就是说,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要经过当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