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今年12月上旬,如果从今年8月开始缴纳五险一金,还能享受保险待遇吗?

本人在上海工作,外地户口,从上一家单位辞职后才发现怀孕,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正常缴纳五险一金,4、5、6月中断,新单位要从8月份才能开始帮我缴纳五险一金,我的预产期是12月上旬。我查阅了一下相关政策,发现说法不一,有的说生育时要缴金满1年,有的说满6个月,有的说满3个月,请问各位达人,我目前的情况到时候是否能够享受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和产检生育费用报销?
匿名用户    2016-06-2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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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前后两个单位累计满12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就可以报销 上海生育保险是要求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亲今满12个月且急竞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征点侨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逮若云_Vy05   2016-06-2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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