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意外怀孕,第二胎不符合生育条件,她坚持要生下来,请问公司会批产假或者开除吗?
匿名用户 2012-08-0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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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金柿印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脑叨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裁则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公司无权开除,但超生款要交滴。祝你有个可爱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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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都不国企企业的,生小孩交点罚款就行了,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要是违反计划生育的都没有产假可休的。只有辞职,生下来后再找工作。
你很看重公司吗,若有本事那里没有饭吃呢,去他妈的吧,自己有能力就生吧,若没有能力一个都多啊。
这事得直接 找公司说明了请假,一般是没问题的,只要不是和民政计生部门有关的单位都会批假和不受处罚的,因为除了请假外其它都不是一般单位管辖的范围。
产假应该有啊,就独生子女假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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