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背离爸妈的意愿嫁给一个家庭条件不好的脾气暴躁的穷鬼的 在我姐姐怀孕与坐月子期间都遭受家庭暴

我姐姐是背离爸妈的意愿嫁给一个家庭条件不好的脾气暴躁的穷鬼的。在我姐姐怀孕与坐月子期间都遭受家庭暴力。并且家庭暴力非常的频繁。现在那个男的有外遇并且时机成熟了要和我姐离婚。他要我姐签无条件的协议,说如果孩子(男孩,现在一岁多一点)我姐带他不付孩子抚养费,他说他带着不要我姐给抚养费。他家的条件不好,我家的条件好很多。我姐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了,那个男的应该给生活费吗?那个男的离婚应该给我姐补偿吗?不胜感激!
匿名用户    2010-12-12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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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问题来看:分成两个部分,昌然点一是离婚补偿,如果你能有你姐夫外遇的证据,离婚补偿是没有问题的,至少在分割财产是要充分考虑的;二是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你姐坚持要你现在的姐夫,在离婚后支付孩竖耻子的抚养费,法院应佳否该会给予支持。

匿名用户   2010-12-12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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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R),偏执型人格的特征描述为: 1. 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或无足够根据,怀疑会被人利用或伤害,因此过分警惕与防卫。 2. 将周围事物解释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阴谋”,并可成为超价观念 3. 易产生病态嫉...妒。 4. 过分自负,若有挫折或失败则归咎于人,总认为自己正确。 5. 好嫉恨别人,对他人道错不能宽容。 6. 脱离实际地好争弊与敌对,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或利益“ 7. 忽视或不相信与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观证据。因而很难以说理或事实来改变患者的想法。 患者的症状只要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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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20 02:12

叫你的姐姐收集你姐夫有外遇的证据,告他婚外情。这样的男人不应该放过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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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2 23:57

我对你姐为什么要嫁给这么个男人很感兴趣,

匿名用户    2010-12-12 23:40

办离婚首先是离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主要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签订离婚协议,就可离婚。不能自愿达成的可以上法院判决,双方找律师起诉就可以了。肯定要给抚养费的,不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匿名用户    2010-12-12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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