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身体不适,不能上班,劳动法怎么规定

匿名用户    2016-06-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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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抽裕得让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孕妇禁忌劳动,不得给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延长上班时间,安排夜班. 女职工的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征惑卫和夜亲勒班劳动.

诸葛采珊_2JXR   2016-06-2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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