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子宫肌瘤术后腹壁切口疝

匿名用户    2011-10-2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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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是今年三月做的手术,那适用的是侵权责任法,做的鉴定也不是医疗事故鉴定,而是医疗损絮抽害鉴定; 2、该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做相关的司法鉴定才能确定,确定的内容也不是医疗事故,而是院方是否对你造成损害,及过错程度; 3、如果院方要承担责任,那你方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损失 具体请收集全部的病历包括主、客观病历后再去鉴锈常迷定,你可以走诉讼途径保护自己的实缘权利

匿名用户   2011-10-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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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复印病历肯定是不合规的,给个出个主意,就是去卫生局投诉,要求复印病历,这样肯定能够复印得到,然后把资料拿到,这个医疗律师看看,到底过错有多少。然后就是途径选择,如果过错多,医院一般是会谈得,这样最快,如果过错明显或者医生资质问题,可以去卫生局投诉要求调解,如果不行,就上法院吧

匿名用户    2011-11-03 15:53

“鬼画娃娃”回答得全面、周到。但仅是理论上的答案。 在我们中国,第一暗箱操作要数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机构与医疗机构,有的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有的是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有的哥哥与弟弟的关系。而受害病人根本就是第一弱势群体。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这需要有广大正义的官员、法律工作者...、医务人员、患者及一切有良知的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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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24 16:55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你这可以算四级医疗事故,腹壁切口疝...最大的可能是伤口感染,这是切口疝最主要的病因,感染后切口二期愈合,疤痕组织多,腹壁有不同程度的缺损,切口部位腹壁强度明显降低。 《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录音和相关图片可以一并拿去。 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具体数值可以自行计算。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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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24 14:47

jdy琛g健|fФ熄ru歆m抱ェg健|m抱ェ 切口疝说明切口部位肌群愈合不良或许手术损伤过大所致。是不是属于事故在鉴定之前谁也无法判定。建议你与医院商量做一鉴定,经过鉴定查清医院的手术能否规范,能否做到了既扩展伤口视野完成手术手段又尽量保全腹部皮肤、肌群、大网膜的完整和可恢复性。往常的外科技术,假设...手术规范,不会出现术后切口疝或许出现切口疝的几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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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24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