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共同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由于拆迁已经将房产证上交政府,父亲突患重病希望自己过世后将补偿

匿名用户    2010-11-0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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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是房屋的产权人,有权对该房屋产生的拆迁补偿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给某个子女,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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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1-05 20:08

可以补偿的,补偿的部分就转成了遗产。

匿名用户    2010-11-04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