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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一关于工资:要按照正常劳动工资来算,也就是说当作上班一样的。 第二关于时间:的确没有明确规定告急抗是一个小时,三个小时,还是一天。但是个人认为一天还算是合理,因为产检真点清的很麻烦。但是关于频率你可以参考这个: 孕12周内做第一次产检;测血压.体重,及血常规,肝功能,白带化验.如有合并症的孕妇应请专科医生会诊. 孕13-27周每隔4周检查一次;测宫底,腹围,血压,孕18-24周做B超,了解胎儿有无畸形及发育. 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听胎心,检查胎位,发现胎菠宝位异常及时纠正.测血压,了解有无水肿,查尿常规,有无蛋白,每月查血红蛋白,纠正贫血.孕28-32周期间行骨盆测量. 孕36周每周产检;必要时复查B超了解胎儿,胎盘,羊水情况.总之,孕期至少做5次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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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你最好查一下你们城市的具体规定。大体上产检都是半天,每月一次。要发全薪。
看来你还没结婚,或者没陪老婆去孕检过。所以你不知道医院或保健站参加孕检的人有多少,也不知道医生是仅有的几个,可惜大多数妇女都是普通人,她们不能享受到名人女性的专门特殊医护待遇。孕婴保健法、劳动法中都明确规定参加孕检是妇女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要保证下一代人口的素质。还有孕检算正常工作时间,这是对女性劳动...
孕期检查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给工资,只在产期内需要给工资。这个应该算其请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