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一个女儿,上户口了,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我跟前女友在一起,生了这个女儿,当时怀孕时我们准备结婚的,所以没有选择终止妊娠。 后来当怀孕到6个多月时,前女友的母亲给她又介绍了新的男朋友,逼我们分手,我女友把孩子生下后第七天就把孩子丢给我就走了,我这个女儿就永远的没有了亲娘了,哎。。 我没有《准生证》,只有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可是稀里糊涂的我老爸就找关系帮我女儿上了户口了,计划生育巨然没有罚款。 现在我女儿要在异地积分入学,如果能开具《计划生育证明》证明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就可以多积100分,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到派出所能开到证明吗?? 谢谢!
匿名用户    2016-07-0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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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很明显,你违反了现行生育政策,在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情况下生育了一个女儿。 计生部门没来找你,是因为计生部门不知情,一旦他们发现,肯定会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 尽管你女儿的户口已经上好,但你却还未承担过违法生育的法律义务。 派出所不管计划生育的。因此,你的计划生育证明应该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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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曼    2016-07-02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