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民宅动手打人,孕妇受惊,婴儿患先天性心脏病,请问???

我姐姐晚上一人在家,有孕在身。 当晚,邻居家三女一男,因“宅基地”纠纷闯入家中,大吵大闹,并动手打了我姐姐一耳光,当我们回家时,我姐姐处于极度惊吓之中。 当晚我家人回来后,马上报了警,第二天就到医院做了检查,医院证明就是:有先兆性流产,也就是说可能会造成流产. 几个月后,婴儿降生,但发现婴发育非常不正常,现在已经70天了,才长了一斤六两,(出生时5斤4两,现在7斤,只增长了1斤6两;身高:出生时50厘米,现在58厘米). 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小孩的心脏不正常,可能是因受孕期间受惊吓所至。 多次检查后,现在已经确定婴儿有先天性心脏病. 父母双方身体都正常,无此病史. 事后打了110,但六个月后的现在,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一直拖着不下处理决定,也没有对那家人做任何的处罚(派出所长的司机是他家亲戚)。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件事? 孕妇有孕期间法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匿名用户    2020-03-0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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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情况我如下解答和建议: 一、可以作一个鉴定(可能会比较难),如果证明当时你姐姐当时受伤为轻伤以上的话(因你姐姐当时怀有胎儿),那么那些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刑事案件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走自诉程序,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如果只是轻微伤或其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因自己和胎儿受到的损失,包括今后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但是前提是你们要有证据证明胎儿就是他们的伤害造成的,比如可以作一份鉴定,证明就是受到惊吓什么的,而且时间很重要,如果对方惊吓的时间不认搁十分吻合的话,也不好说。 三、如果像你说的,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话,解决途径如下:一是向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通过检察院,具体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室反应上述情况,检察院会向公安机关出具一份“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间给于检察院回复,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肿导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话,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那么公安机关就剩究训必须立案侦查。三是如果检察院认为不应当脸的话,他也要出具一份书面说明的,你可以依据该书面文件去法院起诉,则法院必须受理。 四、对方还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 最后,针对以上的情况,你还可以去人大、信访部门反映,还可以去纪检和检查部门反映,但那基本上不是正常的法律程序,不知效果怎样。

单兰梦_G9Gb   2020-11-0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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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愤怒中。。。。。。。。。

匿名用户    2020-07-06 16:13

往上头告,如果他家势力特别大或者对你们有危险的话就小心了 他不会打击报复吧??如果没这个担心的话,告吧,往上告,告到政府 最好告诉媒体,什么报纸啦,电视台啦,这样最有用了

匿名用户    2020-03-29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