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2009年12月14日剖腹产生一双胞胎,属晚育,产假应该是多少天呢?

另外单位想在职工休完产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其享受失业保险,可以吗?具体以什么名义解除合同呢?希望好心人多多指教,小女子感激不尽
匿名用户    2010-01-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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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产假由企业与职工协半挎过商确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厉截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仅根富捆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匿名用户   2010-01-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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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个女人,生了孩子就不可以上班了吗?!

骆书慧_fBoL    2010-01-20 13:50

可以先以私下解除合约 和补偿金 要是金额不多 公司会给的 只要你申请金额适当 。

匿名用户    2010-01-19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