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我一个朋友在2007年3月签约一家公司,到现在已经做了4年多,她现在怀孕了,想要跟男朋友结婚,单位要辞退她,请问需要他们公司要补偿多少?因为她现在怀孕了,离职后找不到工作,有补偿吗?生育保险什么的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08-0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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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楼主坚决不要辞职,如果辞相纺职,公司是否会给你补偿都是未知的。现在很多公司采用欺诈胁迫等伎俩诱使劳动者主动辞职。很明显,主动辞职明显对劳动者不利。楼主不要上公司的当。况且你朋友在身孕期间,公司是不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有规定的。建议楼主有权坚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还想打主意,你就等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到那时公司会赔偿得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沃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斯报险)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匿名用户   2011-08-06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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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是不能辞退你朋友,你朋友可以请求单位取消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请求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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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8-05 16:4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获得两倍经济补偿。

匿名用户    2011-08-05 15:08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1-08-05 15:08

首先、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你自愿解除的除外 第二、要说补偿的话,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就是补偿金 第三、单位还有其他违法事宜,也有相应补偿,如不签合同,克扣加班费等等

匿名用户    2011-08-0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