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宣布破产前有无义务帮职工缴够社保缴交年限?

我父亲原来是广州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前几年单位宣布破产,要求买断工龄,当时单位的意思是说社会保险买够10年后,达到退休年限就可以办理退休,所以父亲这一批职工的社保几乎都没缴够15年,大多都是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情况。请问:1、单位在宣布破产前不是应该一次性帮职工缴够社保年限的么?2、我父亲的社保一共缴了13年零几个月,像目前这样的情况如果想在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应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知道的朋友请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07-10-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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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就是一次性补足10年的社保费 2.原则上你父亲的情况是不需要补足15年的,因为工龄是可以视为交费年限的,除非连工龄都不够15年,要考虑继续以个人名义交费满15年。各地的政策可能不太一样,你最好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计博裕_V9Ur    2007-10-26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