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能否以未取得幼师资格证为由,不续订合同

当事人9月预产期,6月份合同到期。能否以未取得幼师资格证为由,不续订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此条款是否能适用。感觉不是很充分。
匿名用户    2014-05-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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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延续到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此时可以不与其续订合同。

景冰绿_1YT2    2014-05-27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