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淄博的 2011.8月怀孕 6月份开始交生育保险 请问孩子出生后能否报销,能报多少,谢谢··
匿名用户 2020-02-1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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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需要满足“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条件。 因此,只要你从2011年6月份开始缴纳射劣的生育保耗殊险,到孩子出生的时间超过一年究高崭,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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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十三个月的保险缴纳是不能间断的,你再算算孩子出生的预产期是哪天?应该能享受正常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