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律师吗?我想问下离婚的事 我老公在我生小孩剖腹产第二天给我妈吵了两句没打招呼半夜丢下我和孩子走…

你是律师吗?我想问下离婚的事.我老公在我生小孩剖腹产第二天给我妈吵了两句没打招呼半夜丢下我和孩子走了而且中途没有回家看孩子和我.也没有寄一分钱.他的家人都没有来看过或打电话问过我们的情况.五个月后给他机会改正可一个月后他有把给我他的工资卡挂失了.又两个月没理会我和孩子.我要起诉离婚.他这样算抛弃家庭成员吗?能一次离了吗?现在宝宝才八个月还在吃母乳.很急!!!
匿名用户    2012-06-2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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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不是律师也许可以帮到你,婚姻法第四章第,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射贸查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离府厘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竞菜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起诉并要求男方对这几个月进行赔偿拒不赔偿的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匿名用户   2012-06-2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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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换个男人 现在男人想女人都想疯了

匿名用户    2012-06-30 12:19

很抱歉,我司法考试没过 没有律师资格证 所以我不是!所以以下我所说的话都是空话 如果你看了信了,并因此对你造成了伤害请勿追究我个人的任何责任! 首先抛弃家庭成员不可以成立 虽然孩子现在无劳动能力 生活不能自理 他没有真正的尽到抚养义务 但情节不是”极其恶裂“ 没有对孩子和你造成严重的精神等伤害至于离...婚 虽然遗弃家庭成员罪不成立 但这个还是可以作为理由之一的 当法院调节无效时 法院还是会将其考虑进去的 如果离婚的话 孩子的抚养权只要你争取 一般就是你的 因为孩子还在哺乳期 男方有不利行为在先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抚养权 在孩子18岁前支付双方协商的抚养费 反之亦如此 纯手打 累啊 更详细的可以继续追问也可以去 中顾法律网咨询一下(注意参考推荐答案,那些条文最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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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6-22 22:52

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的 有家有孩子 男人应该不会这样 严重怀疑你老妈

匿名用户    2012-06-22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