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于2013年6月27日剖腹产生下双胞胎,在

本人于2013年6月27日剖腹产生下双胞胎,在公司从2012年12月31日起请假养胎。现准备2013年10月中旬正式上班,但公司之前给本人的每月工资都是0元(2013年1月1日~2013年本月),都是以事假扣除,请问本人产假的钱可以让公司补给我吗?还是产假会作废呢?
匿名用户    2013-09-16 18:5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产假期间,没有领取生育津贴吗,如果领取了生育津贴的话,则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生产之前,请病假如果提供了病假单的话,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如果是事假的话,则没有工资。

玄寻云_pTQC    2013-09-16 18:52